当前位置:天津圣安医院 > 强迫症 > 强迫症诊断 > 强迫症的主要诊断依据

强迫症的主要诊断依据

发布时间:2019-12-26 16:36:56 来源:天津强迫症医院 作者:天津河西圣安医院

  强迫症已经成为现下最常见的精神疾病了,很多人都或多或少有一些强迫症的症状,但这并不是说都是患病了。强迫症的诊断需要有专业的医生进行,对患者进行多项检查后才能确立对强迫症的诊断。

  1、强迫症的症状标准

  ①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,并以强迫症状的诊断为主,至少有下列1项:

  a.以强迫思想为主,包括强迫观念、回忆或表象及强迫性对立观念、穷思竭虑、害怕丧失自控能力等;

  b.以强迫行为(动作)为主,包括反复洗涤、核对、检查或询问等.上述的混合形式。

  ②病人称强迫症状起源于自己内心,不是被别人或外界影响强加的。

  ③强迫症状反复出现,病人认为没有意义,并感到不快,甚至痛苦,因此试图抵抗,但不能奏效。

  2强迫症的诊断需要分辨是否有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。

  3病程标准符合强迫症的诊断标准至少已3个月。

  强迫症的危害在当今社会下是极大的,繁重的工作压力下,对自身心理状况的了解不足,往往影响了对强迫症的诊断。过多的心理负担也会成为强迫症的诱因,因此在强迫症的诊断未明确前,患者也不要过于担心。

文章标题:强迫症的主要诊断依据

本文地址:http://tianjin.chinajs120.com/myzaker-785.html

本文标签:强迫症 强迫症的诊断

免责声明:文章仅供参考不作为诊疗依据,涉及用药、食疗、治疗等问题需谨遵医嘱!

推荐医师

咨询热线:022-24419922 | 地址: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71号 | 工作时间:8:00-17:00
版权所有:天津圣安医院 津ICP备19001130号-1 特别声明:本站信息仅供参考,不作为诊疗依据

网站地图 项目自检 疾病问答 返回首页

版权所有:天津圣安医院 津ICP备19001130号-1
特别声明:本站信息仅供参考,不作为诊疗依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