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铁定的看法是,精神分裂症没有缓解,家里人再急着要孩子,也不宜怀孕。精神分裂症缓解以后,病人在30岁以前(含30岁),建议等病情缓解两年以后再怀孕。理由是病情缓解后,头半年治疗药物逐渐降至最低有效量,使药物对胎儿可能的影响降至最小,后1.5年让病人逐步恢复社会功能,为怀孕后积极执行妊娠保健指导,促进胎儿健康发育奠定基础。
当35岁以上再怀孕时,胎盘老化,钙质沉着,影响对胎儿的血液供应,进而影响胎儿的发育。故35岁以上初次怀孕称高龄初产妇,这是一个影响胎儿发育的指标。精神分裂症缓解以后,病人达31岁以上,建议病情缓解半年后就怀孕,理由是半年后已经31.5岁,再放2年时间计划怀孕(夫妻同居2年以上而不生育,称不育症,故放2年时间是足够了),已到33.5岁,再怀孕40周(9月余),已经34岁,逼近35岁了。如果这时还坚持病情缓解2年以后才妊娠,那至少33岁才能计划妊娠,即使到2年时开始怀孕,就进入或超过35岁了。